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在唐山市樂亭縣淺水灣浴場旅游期間,女青年小林與一男伴參加了海上摩托艇項目,不料摩托艇翻倒,二人落入海中小林溺水身亡。為此小林的家人將景區管理者一帆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00餘萬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報稱,已受理此案。
  原告訴稱, 2014年5月3號,五一小長假期間,原告之女小林與男友及一眾好友數十人到被告一帆旅游公司經營管理的唐山市樂亭縣淺水灣浴場旅游。因小林男友沒有下水,小林與被告孫某一起參與了摩托艇項目,但由孫某駕駛的摩托艇翻倒,導致小林不幸遇難身亡。
  原告認為,被告一帆公司沒有為摩托艇旅游項目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和救援措施。既無該項目的安全救援設施,也未配備安全保障人員,也未制定安全保障制度和應急預案。
  在事發時,一帆公司沒有採取任何救助措施,完全靠孫某和小林在海中自救,後來孫某被一經過漁船救起,而小林遇難身亡。
  此次事故是由於孫某沒有盡到謹慎的駕駛義務,造成翻船落海;一帆公司作為經營者,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最終導致小林身亡。原告作為小林的繼承人,現依法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搶救費108元、收屍運屍和存屍費3900元、遺容整理及褥子費1400元、驗屍費500元、喪葬費31338元、死亡賠償金806420元、家屬支出的交通費及住宿費2230元,精神撫慰金200000元,合計1045896元。
  本案已經受理,等待進一步審理。  (原標題:騎摩托艇溺亡 家屬索賠百萬 景區管理者被訴 案件正在等待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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