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漢中市體育局內,華商報記者見到了舉報信中所說的“失蹤”公車 華商報記者 曾春 攝
  華商報漢中訊(記者曾春)近日,華商報接到一封“漢中市體育局辦公室主任舉報漢中市體育局局長”的舉報信。對此,“舉報人”曹某稱,舉報信不是他所寫,而針對舉報內容,“被舉報人”彭某也堅稱並無此事。目前,漢中市紀委正在調查。
  舉報信稱:體育局局長公車私用20天
  近日,有人向華商報寄信舉報漢中市體育局原局長彭某公車私用。舉報信稱:“漢中市體育局局長彭某(已退居二線),國慶節前駕駛局裡公車陝F99089,外出至今已經20天,人車未歸,無影無蹤。特向領導報告:這輛公車一直為他個人所用,平時去哪裡,也不知道。國慶節公車封存前他就開車出去,實在無法管理,我們怕發生什麼意外,為盡我們的責任,特向領導如實報告,請儘快安排交管部門查找。報告人:漢中市體育局辦公室主任曹×”。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從漢中市體育局獲悉,舉報信中的“舉報人”曹某確為辦公室主任,而“被舉報人”、60歲的彭某在2013年已經從局長位置退下來。
  昨日,曹某在電話里告訴華商報記者,絕無此事。“不是我寫的,很明顯是別人在栽贓,我會等休假回去後,向局裡和紀檢部門說明情況。”
  而彭某在電話中稱,他知道有人寫舉報信的事情,但他堅信,不是曹某寫的信。“我已經向市紀委說明情況,並且,我知道真正的舉報人是誰。”彭某稱,近一個月來,他手部做了血管瘤手術,線還沒拆,根本無法開車,也一直在家休養。
  體育局局長:疑為體育系統其他人舉報
  昨日上午,漢中市體育局局長王耀介紹,彭某為人不錯,有口皆碑。另外,曹某是彭某在局長任上時從城固調過來的,以他平時的瞭解,曹某不可能寫信舉報彭某,“真正舉報人疑為體育系統其他人”。
  漢中市體育局有工作人員介紹,很有可能是體育系統某某人舉報的。而彭某在電話中也說,他知道真正的舉報人是誰,這與體育局工作人員所說的是同一人。
  “如果真是第三人寫信舉報,且舉報不真,那他已經侵犯了舉報信所涉及兩人的名譽權。”就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範欽說,除此之外,如果最終查實真正寫信舉報人的身份,且舉報確實不真,那麼,寫信人將可能涉嫌誣告,情節嚴重的話,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如果舉報最終被紀委部門查實為真,那麼被舉報人肯定會受處理。”範欽解析道,這種情況下,寫信人則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據瞭解,寫信人除向媒體寄信外,也給漢中市紀委寄了信。
  昨日下午,被問及是否公車私用,彭某稱,國慶節前,司機開車,他去了一趟西安,但那是因為公事。這個情況,也已經向漢中市紀委說明。就此事,漢中市紀委稱仍在調查。
(原標題:辦公室主任舉報原局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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